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规范试点企业全流程管理,保障试点任务落地,结合本市实际,大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大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9日。请于2026年5月19日下班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大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
《大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韩禄,联系电话:0459-6181190,电子邮箱:dqgxj15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