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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1-20

2019年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0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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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黑政公开办函〔2019〕31号通知要求,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64812条,其中业务信息643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7790条,包括:建设水利交通工程类业务信息1872条,政府采购类业务信息15067条,产权交易类业务信息509条,国土资源类业务信息216条,发布其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126条。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459-6981696。现将我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展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依法、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秉承依法交易、文明交易、阳光交易、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理念,依托电子交易平台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所有公文和信息处理逐项逐条进行滤网式检查,防止出现错忘漏,导致需要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不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了等现象。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文主动公开发布的范围和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实践,进一步确定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及时限,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暨满足群众需求又遵从单位各项制度规定。交易中心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为原则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的信息。(三)拓宽发布渠道。为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使交易项目参与最大化,形成有效竞争,我们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这两个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中心的政务信息。在中心交易区域显著位置,通过电子大屏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业务办事指南、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等;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规定等制成统一版面在开标区、评标区内上墙公布,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4,656,31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中心按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服务对象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载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外公开形式还不灵活。对于上述问题,中心将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切实拓宽公开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流程,着力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工作法规、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等公开方式,拓宽利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城市LED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公开各项招投标交易信息,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引导服务对象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项招投标比较敏感,要在引导服务对象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充分尊重、听取服务对象及群众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满足其合理需求,同时,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等贴近群众的互动举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及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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