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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2-19

2019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19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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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19〕31号)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0年工作打算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庆高新区网站(http://dhp.daqing.gov.cn/)下载,咨询电话:0459-8983616。
  一、概述
  大庆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大庆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大庆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案》(庆高新管办字〔2019〕4号),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1、推进重要决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庆高新管办发〔2019〕6号)规定和要求,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据、结果和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特别是制定的四个方面7条涉企政策,广泛听取了21个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36个意见建议,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解读,及时更新到涉企政策目录中,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在高新区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公开发布。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执行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主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50条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共计在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80条。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金融、污染防治、民生等涉及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围绕缓解融资企业融资难贵,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发布金融信息;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公开生态环境,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就业创业、社会公益事业、土地征用收储等方面,及时解读政策,宣传宣讲,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规定时限,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涉密部门除外)。公开重点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适时推进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媒体互动、网络问政、来信来访等渠道,做好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热点舆情监测、研判,落实承办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及时并有针对性做出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制约因素和解决方案等,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有效性,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7、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贯彻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1174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邀请专家对新修订《条例》开展2次专题学习培训。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依照新修订《条例》,结合高新区机构改革情况,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通过高新区网站面向社会集中公布482条部门、单位职责及权力清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主要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74条。通过大庆高新区政务网(http://dhp.daqing.gov.cn/)、政府宣传板和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74条,其中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218条,占总数的19%;政策法规类信息59条,占总数的5%;行政审批(许可)类信息279条,占总数的24%;工作动态类信息618条,占总数的52%(见下图)。
高新区


  2、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时,及时配套发布文件解读信息,通过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进行6次解读。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3、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标对表,规范网站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做好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建设。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确保健康、安全运行,在新媒体上发布信息976项。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公共服务中心的482个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一网通办”建设,加快办事信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高新区一窗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0

122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8

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2

0

39

行政强制

39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0

56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2020年工作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部门及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投入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与其职能、工作量不相匹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规范性不够,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的存在“错位”现象,个别单位工作宣传类信息公开较多,公共服务领域及通俗化的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
  2、2020年工作打算。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检查,强化日常监督。

责任编辑:万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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