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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红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02-19

2019年红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19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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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制定并发布《大庆市红岗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着力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依托红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红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7292条。全年公开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23件,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重要部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以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公开了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进驻各级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2019年底,大庆政务网红岗板块32家单位438项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予以全部公开。持续强化就业、教育等民生领域各类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人事招考信息27条,教育类信息13条。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54条。不断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新增设“涉企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涉企政策、信息10条。认真梳理编制政府公开目录和指南,全年公开各单位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2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红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红岗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强化各单位“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制度。二是坚持严格审核,做好信息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三是严格遵守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的流程,确保发布信息高质量、无错误。四是严格规范网上问政留言办理流程。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规范答复形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化解矛盾,全年共解答网络问政74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增设4个专栏,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使政府网站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便捷优势。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梳理备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无力保障的果断予以关停、整合。三是充分考虑群体、认知差异,统筹兼顾政务公开栏、报刊等传统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满足个性化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传递。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行我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号的自检自查,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将区政府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采取抽查和重点督查的方法,对全区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三是积极开展专业培训。针对2019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全区20余家单位开展培训学习,50余名人员参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37行政许可

         43

+18

29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6

24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28

23

行政强制

1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3422.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基层部门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些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参差不齐;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仍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0年,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主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与更新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上级领导、有关专家授课,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业务培训,增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三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利用短视频、动画宣传片等群众喜爱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与政策解读,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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