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大庆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局:
现将《大庆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民政局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大庆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黑民规〔2021〕1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现状和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建立了12个市级部门(单位)组成的大庆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市级层面跨部门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出台《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13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大庆市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3年)》,明确部门职责,9个县区全部建立了相应机制,形成了部门履职尽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了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殡葬制度体系建设初显成效。
--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十三五”期间,中央、省、市资金共投入4341万余元,新(改、扩)建殡仪馆1个,新建农村公益性骨灰堂1个,改造或更换环保火化设备14台(套),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较好地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惠民属性更加凸显。建立覆盖全市困难群体的惠民殡葬政策,采取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的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低保、低收入、特困、重度残疾人、优抚、老会战、劳模、无名尸体、流浪乞讨死亡人员等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有效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十三五”期间惠民约942万元,惠及群众1.1万余人。
--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殡葬行风政风建设,构建阳光规范、热心优质、便民高效的殡葬服务形象。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殡葬行业监管,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整顿殡葬行业乱象,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文明祭扫渐成新趋势。广泛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联合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了主城区文明祭祀管控,积极组织集体公祭、网络祭扫、云祭扫、家庭追思等形式多样的绿色祭奠活动。推出“预约祭扫”“代祭扫”等暖心服务,连续多年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形成文明祭扫新常态。
(二)面临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我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起步时期。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深化殡葬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不断完善殡葬法规,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作用。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殡葬服务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对转变殡葬服务方式、扩大殡葬服务有效供给的要求更加迫切。坚持绿色发展,要求政府提供较为完善的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和更多绿色殡葬公共产品,节约国土资源,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随着殡葬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复杂性愈发突显。殡葬资源配置、殡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依然存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深入实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有待于进一步加快。
二、“十四五”期间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环保节能型设备,全面提升殡葬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我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殡葬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殡葬服务供给比较充分,服务管理更加惠民便民。
1.惠民殡葬水平不断提高。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殡葬基本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减轻。
2.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火化率达到90%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建设,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殡仪馆建设持续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全面完成,实现火化机尾气经净化达标后排放。
4.安葬(放)设施建设加快。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全市安葬(放)设施不断完善,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
表:大庆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2023年指标值 |
2025年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惠民殡葬政策惠及户籍人口市级行政区域覆盖率(%) |
30 |
50 |
预期性 |
2 |
火化率(%) |
≥86 |
≥90 |
约束性 |
3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56 |
≥60 |
约束性 |
4 |
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达标率(%) |
80 |
100 |
预期性 |
5 |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90 |
100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殡葬基础设施条件,全力营造环境舒心、服务暖心、办事省心的治丧环境,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继续大力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并紧密结合我市各地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稳步推进惠民殡葬政策调标扩面,为建立普惠型基本殡葬保障制度提供基础。
2.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环保型火化设施等殡葬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惠民便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重点对设施陈旧或不足、民营回归公益殡仪馆的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及除尘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骨灰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给予支持(补贴)力度。
3.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巩固提升火化率,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绿色安葬方式。依法治理散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职责,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强化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意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普遍实施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为群众提供“清单式”服务,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程序、监督方式等必须对外公示,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殡仪馆内与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和商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弘扬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
(四)重点项目
1.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效益,优先支持尚未覆盖的地区建设殡仪馆,补齐殡葬设施“空白点”;对部分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实施改扩建和维修改造。
2.更新改造火化设施。“十四五”期间,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3.加快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实现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全覆盖。
4.统筹建设经营性公墓。“十四五”期间,按照“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原则,依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4〕21号)中关于“对经营性公墓数量和占地面积实行总量控制,每个50万人口以下的市(地)、县(市)建设1座公墓;超过50万人口的,以每50万人口1座公墓为标准规划建设”的要求,合理配置经营性与公益性安葬设施。鼓励在经营性公墓中划定城市公益性墓区,低偿面向社会销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殡葬改革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及时研判殡葬改革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着力、有序、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和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殡葬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加强老旧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环保型火化设施的更新改造力度,补齐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三)健全奖补激励机制。在进一步完善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市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纳入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奖补范围。
(四)加强调研指导。要加强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调研指导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节约用地和生态保护要求,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积极探路子、树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的满意度。
(五)加强监测评估。各县(区)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逐级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和指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实施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76/202304/c05_256150.shtml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