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军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675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
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军
公告单位:红岗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6年6月4日
丁军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675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
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军
公告单位:红岗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