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姚瑶 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38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瑶
公示单位: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姚瑶 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538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瑶
公示单位: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