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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07127

信息来源: 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0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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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成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南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279611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张志富

  不动产权利类型:住宅

  不动产坐落:让胡路区让胡路十小区10-25-1-402

  房屋所有权证号:97303822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孙桂芝 张连峰 张雪娜

  登记机构: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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