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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张志富

信息来源: 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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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姓名):孙桂芝 身份证明号:2306021951********

  本人(姓名):张连峰 身份证明号:2306021977********

  本人(姓名):张雪娜 身份证明号:2306021978********

  申请人孙桂芝 张连峰 张雪娜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志富的不动产权,于2026年5月7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房产证 土地证 亲属关系表 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张志富(遗赠人)于2024年8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张志富(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让胡路区让胡路十小区10-25-1-402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孙桂芝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无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孙桂芝 张连峰 张雪娜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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