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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6-05-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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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货运经营业户: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黑运专办〔202652 号)要求,全面摸清我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底数,精准测算补贴资金需求,保障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现就开展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计划于2026年度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营运货车,分为三类:

1.仅报废营运货车;

2.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3.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补贴标准(按省级标准执行)

(一)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排放标准为国三及国四

车辆类型

使用年限

补贴标准(万元 / 辆)

中型

1 年(含)不足 2

1.0

中型

2 年(含)不足 4

1.8

中型

4 年(含)以上

2.5

重型

1 年(含)不足 2

1.2

重型

2 年(含)不足 4

3.5

重型

4 年(含)以上

4.5

(二)新购置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新购车辆类型

车辆规格

补贴标准(万元 / 辆)

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中型

2.5

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重型 2

4.0

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重型 3

5.5

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重型 4 轴及以上

6.5

新能源营运货车

中型

3.5

新能源营运货车

重型 2

7.0

新能源营运货车

重型3

8.5

新能源营运货车

重型 4 轴及以上

9.5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

3.5

三、填报与报送要求

1.如实填报:车辆所有人(单位或个人)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情况调查表》(附件1)。

2.报送时限202652215时)签字或盖章的纸质表格报送至车辆营运证配发所属辖区交通管理部门或各县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调查数据是省级分配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关系业户切身利益,请积极配合、按时上报。

四、联系方式

1.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萨尔图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550706

2.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让胡路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5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5056678

3.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凤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龙兴路9104办公室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0459-6666501

4.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高新区管委会360

办公电话:0459-8109213

5.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岗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红岗区北十街1号红岗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459-6550776

6.大同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大同区同城路53号交通运输局103

办公电话:0459-6176588

7.杜蒙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杜蒙县交通运输局一楼103

办公电话:0459-3422850

8.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林甸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交通运输局大门北第五个门二楼)

办公电话:0459-3328717

9.肇州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南环西路76号肇州交通局五楼行政审批股

办公电话:0459-8525009

10.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点:肇源县交通运输局四楼综合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9-8210850  

附件1:《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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