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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庆市司法局关于《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6-04-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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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促进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我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起草、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审查的《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430日至2026531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邮件发送至:flswk51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59-6282291

附件:《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庆市司法局

                             2026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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