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庆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大庆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1-21 09:30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机制,根据《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黑农厅联规〔202511号),我局牵头起草了《大庆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120日至20262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意见建议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dqscyb@163.com;联系电话:0459-6186547

大庆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6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