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市气象局氢气球管理办公室受理(0)-〉资质审查(1)-〉批准、发证(1)
申报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3、施放气球现场地理位置图。
受理科室: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科
办结科室: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