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二十三、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黑交发[2002]10号)。
收费标准: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期限为自考试合格之日起5个办公日内办结。
许可程序:客运系列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除危货外货运系列向所在辖区职业培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由受理人员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发放《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办理学习卡,到培训单位交纳培训费,学员按学习卡上标明的学习时间、地点参加培训,学习期满后,市交通局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对学员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可免费补考一次)。考试合格的,由交通局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核发《从业资格证》;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材料补正通知书》。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驾驶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1寸照片4张; 3、2001年以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须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受理科室:大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受理地点在市交通局业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办结科室:大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受理地点在市交通局业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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