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调整因公赴港澳审批程序的通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许可(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括市领导签批时间和政审时间)
申报材料及许可(审批)程序:
1、出国团组:
(1)出国任务审批单三份(正面填写参阅示范表格,背面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
(2)政审件:携带邀请复印件及译文、领导审批单复印件前往组织部办理政审件,初次出国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出国人员审档记录》和《XXX同志出国审查材料》,再次出国可将前次政审批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导签字、注明日期后,前往组织部办理新的政审批件(所填表格在组织部领取)。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邀请信原文(或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各一份。
(5)照片一至六张。光面或亚光绒面小二寸正面免冠,背面写上名字(美国需白底彩色二寸照片)。
(6)副厅级以上出国人员(含县、市党政正职)需附报省政府请示文件一份,不需政审批件。
2、赴港澳团组
(1)黑龙江省赴港澳审批单三份(省外办需审批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照片一张
(3)其他材料参照出国团组要求(黑龙江省只能审批30天内一次性和6个月多次往返经贸团组,其他性质团组须报国务院港澳办审批)
3、双跨团组
(1)须先提供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主管厅局或市外办领导在该空白处签署意见)、组团请示报告、领导签批复印件、详细日程表、收费明细表、全团名单等材料
(2)待征求意见函经省外办确认后,再正式提供出国材料,除上述必须材料外,还需另附组团单位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
(3)双跨团组不再需要邀请信、译文。
注:①出国审批手续在省外办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②报省政府审批出国团组(即出国团组含副厅级以上、县党政正职出国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在省外办一般需要14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受理科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国管理科
办结科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国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