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20日 许可程序: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受理(5)-〉培训、考核(10)-〉发证(5)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4)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受理科室:人口计生委科技科
办结科室:人口计生委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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