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是一种新型的用人形式。它通过公开招聘,以合同形式规定用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聘者按合同提供服务,享受待遇。用人单位也按合同考核受聘者的工作。聘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这种用人形式最大限度地扩大用人双方的自由度和自主权,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对用人单位和受聘者都有巨大的益处。但聘任制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在这两类职位中,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则不得实行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