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