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和控告是公务员法为公务员能够有效保障他们的实体权利而赋予的两项程序性救济手段。所谓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公务员与机关就人事关系所发生的人事争议,主要就是通过申诉程序予以解决的。 所谓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提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