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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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市审计局对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三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可持续发展新跨越与建设和谐大庆的目标,以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保护群众利益、促进项目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审计保驾护航的作用。通过解放思想提高工作站位,通过创新审计理念和工作方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开展了效益审计、重点进行了专项审计、大力推进了跟踪审计,深入实施了“审计精品工程”、“金审工程”和“阳光审计工程”,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等13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15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17项主要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情况、全市28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同时,对16项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具体工作中,注重揭示预算不规范、执行不严格,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理等违纪违规行为和效益情况,促进了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地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依法严格管理预算,对财政资金的分配采取“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广泛讨论、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集体决策。预算执行中,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预算管理专题会议,并深入部分预算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有效促进了我市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狠抓增收节支,保障和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创历史新高。市财政、税务部门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突出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开展了市区税源普查,完善了“六业一税”的征管模式,完成了市区应纳税土地分等工作,实行 “窗口堵截式征收”等办法,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费行为;加大行政性收费力度,强化罚没收入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2007年本级税费总收入和各税种增幅均创历史新高。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农业基础设施及通乡通村路建设、饮水工程、抗旱保收田等项目的建设上,投入了1亿多元。认真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加大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行了市区非职工居民和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障全覆盖;推进农村低保救助工作,调整了城市低保救助范围和标准,加大廉租住房、城镇困难家庭及弱势群体热费补助力度;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专户,建立健全了贫困生资助体系,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投入。推进了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和百姓福祉的逐步提升。三是深化财政改革,监控机制逐步完善。制定了《大庆市财政支付稽核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核监督,严把支出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立了采购项目催办和跟踪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评审立项、审核等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稽核职能,实行跟踪评审;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对财政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动态管理档案,每月对财政存款进行核查,保证了资金安全。四是加大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市政府高度重视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审计查出的8个方面66个问题,已整改了65个,整改率达98%,预算未细化的问题正在逐步推进落实,总的看没有细化的项目数量、金额及占总支出的比例均有大幅下降。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市政府及各预算单位全面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6亿2393万元,总支出76亿零685万元,均为预算的163%,均较上年增长34%,净结余1708万元;高新区财政总收入10亿8234万元,总支出10亿8162万元,均为预算的180%,均较上年增长78%,净结余72万元。 2007年,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各有关单位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增强自我约束,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少数单位还存在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严、效益不高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规范和纠正。这次审计,共查出预算执行单位和县区政府违规资金2亿零52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亿410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553万元,审减财政拨款3365万元。依法移交市地税、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1项。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人防预留资金2000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700万元、车辆大修基金150万元,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年末将水资源费超收944万元转入水务局,排污费支出及超收安排4699万元转入环保局,新菜田基金147万元转入土地局,墙改基金534万元、散装水泥资金109万元转入建设局,没有确定项目。 3、市财政年未将东风中学采购节余10.1万元转入国库,没有纳入预算收入和进行预算调整,直接安排东风中学设备采购支出。 4、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8815万元,最低应计提土地储备资金3亿1763万元,实际计提2亿6500万元,扣除石油管理局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1亿9000万元不计提外,少计提土地储备资金1463万元。 5、2007年市财政对银行开户进行了清理,撤掉了部分银行账户,但通过此次审计,发现部分科室银行账户仍然较多。如粮食直补资金在国库科和经贸科均设置了账户,两个账户同时核算;截至2007年末,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共开设银行账户26个(活期银行存款账户7个,定期银行存款账户19个)。 6、对预算外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单位的预算外收支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如2007年市财政预算外向草原监理站拨款308万元(草原管理站经费159万元、草原承包费返还2万元、草原补偿费返还147万元),拨款未列入当年该单位的部门预算中。 (二)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审计局与市地税部门联合对部分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应缴未缴、滞缴税费1886.2万元,其中:10户企业应缴未缴税费997.77万元、7户代扣代缴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其代扣的税费563.47万元、4户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缴纳附税7.62万元、7户企业2007年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317.34万元延滞到2008年缴纳;少数外埠建安企业未按规定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截至2007年末,202个外埠建安企业向市地税局提交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36份,有113份证明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格式不一致,占总数的25.92%,不利于对外埠建安企业的监管。 (三)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审计局对17项、总金额2.37亿元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效益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项目论证比较科学,实施较为顺利,资金支出基本合规,资金运用效率较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但部分单位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有532.54万元的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县、区级财政少匹配专项资金658万元,至2007年末有604万元的专项资金闲置未用。 2、少数项目管理不规范。红旗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在没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下申请立项,市筑安建工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没有项目建议书和立项批复及相关的建设手续;有706.24万元的工程支出未履行公开招标手续,滨洲湖亮化工程只对方案进行了评选没有审核投标报价,东城区天然气入户工程部分设计图纸中,住宅楼的居民户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3、部分工业园区内企业环保未达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效益审计中涉及的223户企业,只有58户企业通过了环保评估,仅占园区入驻企业总数的26%。 4、工程结算存在高估冒算问题。东风新村热网改造项目核减多结算工程价款310.24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核减多结算工程价款132.97万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7年,审计机关以主动服务的理念,积极探索、研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完善管理、节约投资、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预防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是扩大监督范围,调整工作重点,加大了对招投标文件和标内工程内容完成情况的审核力度,促进了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二是深化监督内容,把效益理念贯穿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全过程,揭示项目实施及后续管理环节存在的影响投资效益的问题;三是完善跟踪审计,通过两年来的审计实践及调查研究,市审计局出台了《大庆市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法》,用以指导今后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四是规范流程操作,制定了针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通用审计规则和审计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五是实施计算机审计,开发了与电子投标数据的接口程序,实现了与市建设局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年共审计建设项目15个、投资额10.92亿元,核减多计工程价款3325.47万元,查出超计划超规模投资2066.6万元、少计少缴税费等其它违纪违规资金1089.14万元、设备投资计入建安投资等管理不规范资金342.61万元,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事项8项。此外还对萨尔图机场、南三路等7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财政局交通费超支74.67万元、差旅费超支34.47万元,收社保手续费3万元没有计入单位收入,直接核销办公费支出;市司法局交通费占用部分普法宣传经费和人民调解业务费34.45万元;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业务费支出超范围21.3万元;市气象局人工增雨项目中的运行费超支20.61万元;市民族宗教局招待费超支4.38万元、差旅费超支4.12万元;市卫生局招待费超支2.38万元、差旅费超支3.93万元;市人事局招待费超支2.21万元;市建设局超范围发放安全津贴1.58万元。 2、市文化局把市图书馆售房款364.4万元,滞留在本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预算。 3、此次审计,我们抽查了部分单位建设工程规费的缴纳情况,发现有8个单位应缴未缴建设工程规费1290万元(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962.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7.06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8.72万元、工程质量监督费9.07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6.75万元、工程定额测定费3.78万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71.72万元)。 此外,少数单位还存在以不合规票据核销支出、个别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核算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六)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列挖潜改造支出3000万元、科技支出2000万元,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 2、年末区财政将该区土地局上缴的土地出让金7940.32万元,在暂存款挂账,没有及时纳入当年的预算收入。 3、2004年高新区财政收到市财政拨入的华美药业科技专项资金300万元,项目至审计日仍未启动,资金没有拨付。 4、区机关在预算执行中,部分经费支出项目存在超预算的问题。如差旅费年初预算166万元,实际支出208万元,超预算42万元;会议费年初预算8万元,实际支出22万元,超预算14万元。 5、截至2007年末,高新区城建投资公司将区财政拨入的区农场拆迁补偿资金88.96万元,在单位往来账户中挂存,由于与农场之间尚存未结清账务,资金没有及时拨付。 6、截至2008年5月末,高新区城建投资公司应缴未缴代扣的建设工程规费526.03万元(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497.29万元、工程定额测定费28.74万元)。 (七)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审计局对2006年3大类16个项目、总金额2.1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杜尔伯特县、林甸县2004年至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市环境保护局2006年至2007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和审计结果表明,专项资金立项安排合理,资金拨付较及时,管理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在行政支出类中,市公安局办案补助支出超预算188万元,由于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当年没有按计划完成建设,致使数字大庆预备金项目未全面实施;在补贴支出类中,部分县、区政府少匹配其辖区内的农村信用社红利补贴935万元(肇州344万元、龙凤171万元、萨尔图128万元、肇源95万元、大同79万元、让胡路75万元、红岗43万元),市排水公司招待费支出超标准5.42万元,开发区给排水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没有按规定将代收的污水处理费474.64万及时上缴市财政,截止2006年4月15日市热力公司有4875万元的热费未收缴到位(供热改制前3484万元、改制后1391万元);在农业支出类中,由于柴油价格高等原因,使用农业专项资金购置的柴油发电机组利用率不高,目前部分农户用农电带动潜水泵进行灌溉。3个县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的匹配比例均未达到市规定的30%标准,其中肇源县为20% 、杜尔伯特县为20%、林甸县为15%。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杜尔伯特县财政将项目资金240万元延后2年拨付,林甸县财政将项目资金407万元延后1年拨付;杜尔伯特县泰康镇、胡吉吐莫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405万元,有241.91万元的工程项目没有实施,延缓了项目投产,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杜尔伯特县烟筒屯镇土地复垦项目无施工监理合同、监理日记,无监理费支出;林甸县宏伟乡和东兴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多付工程款39.4万元,机电井喷灌系统配套不到位,涉及金额65.55万元,红旗镇土地复垦项目多付植树人工费2.44万元、多付树苗款3.51万元。 3、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事业费挤占排污费83.88万元、超范围使用排污费376.33万元;禽畜养殖业未开征排污费,致使少征收排污费441.2万元。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28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项、县(区)长1项、行政事业单位25项。共查出违规行为资金6779万元。通过审计揭示出的主要问题有:应缴未缴各项财政收入1646万元、应收未收各项收入1517万元、用不合规发票核销费用等违规支出539万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228万元,其他为一般性违规问题。 通过审计,各单位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和完善管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均有大幅提高。审计期间部分单位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如市物价局在管理价格调节基金时,由于缺少经验、人员不足等原因,致使资金发放手续不健全,市物价局按照审计意见的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税收征管审计中,有3户企业主动补缴了已过征期的税费501万元。审计过程中,各单位根据市审计局建议,自行纠正问题金额达3500多万元,有2个单位改进了岗位控制制度和程序,有1个单位纠正了其执行政策的偏差。对已经整改、情节轻微的问题,此次报告没有反映。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审计决定,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责令各部门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目前,市社保局已追缴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434.16万元,市地税局已追缴入库税款105.3万元,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揭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他问题相关单位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市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综合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市政府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善管理、加强监督。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实行“阳光预算”,把政府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分配标准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财政资金用途去向;二是健全预算编制机制,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各自职责,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降低预算调整比例;三是完善部门综合预算,逐步把各单位预算外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根据部门履行职责需要核定预算,从机制和源头上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解决部门之间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现象。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预算单位要依据全市总体规划,从各自实际出发,编制好事业发展计划,建立和完善备选项目库,对项目库实施滚动式管理,做到先有项目后有项目预算,没有项目预算不安排项目支出,项目预算经市政府和市人大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尽量减少项目预算频繁追加的现象发生;要积极探索建立我市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既有约束又有奖惩措施的制约机制;要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切实改变目前“重分配,弱管理,轻效益”的现状,着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综合治税机制。由市政府组织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工商、财政、建设、计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将在工作中获取的涉税信息,按照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的要求,及时归集、整理,定期传递给税务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支撑、环节控制、司法保障、社会参与,达到各行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建立起税源社会化监控网络,使税收管理延伸到社会经济每个角落,消除监管盲区,从而实现由单纯的部门管税,向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转变。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以资金运行为主线,向资金管理各层面延伸,深入资金使用单位,看资金是否真正拨付到位,是否中途截留、半道挪用;要以资金管理为基础,监督决策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检查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测试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消除管理盲区和监督死角;要以资金效益为中心,把效益理念贯穿于全部审计项目、每个项目的全过程,既要监督资金使用的对不对,又要审计资金使用的省不省、效率高不高、效果好不好,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虚心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和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以保证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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