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直、省直、市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8]3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大庆市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大庆市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通过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此项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各部门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确定行政权力事项和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不得随意设定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增加许可、审批条件,无法律依据的内容一律取消,确保权力行使的程序合法性。 (二)高效便民原则。各部门制定的权力运行流程要简单明了、便捷实用,工作环节除法定程序外能精简的精简,办理时限能压缩的压缩,要做到流程清楚、时限明确,尽量减少部门之间的交叉。 (三)分工协作原则。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按时、优质完成本部门优化工作。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在优化流程时要彼此主动联系、加强协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共同研究,出现矛盾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与法制办或推进组进行沟通。 (四)公开透明原则。在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过程中,要保障管理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优化后的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权力结果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全部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适用范围和责任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受垂直领导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均要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 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优化,法制部门负责审核监督和工作推进;一个事项需要由多个部门许可(审批)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优化流程的措施。进驻“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许可(审批)事项,含并联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流程优化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按本方案的原则要求,自行组织开展优化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办事环节过多、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监管缺失、问责不力、公开不畅等实际问题。力争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方面的九个目标:行政权力事项合法率100%;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率100%;行政行为违规率大幅降低;行政行为投诉率大幅降低;行政行为败诉率为零;行政行为查实问题问责率100%,多部门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并联审批;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时限压缩60%以上,没有进入服务中心的时限大幅降低;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具体任务是:规范行政权力,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执法权力的事项、来源、程序、时限、岗位、办结等内容全面规范,优化运行程序,实行“首席代表制”、“限时办结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长效机制;整合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项目,并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并联审批;清理整合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及运行程序公开公示,并汇编成制度严格执行。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县区、各部门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二)梳理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 各单位通过自查、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制度建议方面存在的不足: 1、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理(6月21日至6月30日)。在2007年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及依据确认的基础上,结合《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权力的通知》(庆法制发[2008]1号)的要求,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和先期承办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清理,明确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名称、种类、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为下步优化流程做好准备。 2、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流程(7月1日至7月20日)。各部门要将清理出的每项行政执法权力(含多部门共同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运行环节、办结时限等内容一一列出;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行政权力事项流程由行政服务大厅负责组织各进驻单位梳理,未进入大厅的行政权力事项流程由各部门负责梳理,市政府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流程由先期办理部门负责梳理。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仅需按照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梳理出两个流程。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6月21日至7月20日)。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8]4号)的安排,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犯不罚制、法制审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明确适用细化标准的程序和权限,建立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 (三)优化整合阶段(7月21日至10月31日)。 1、优化单一权力事项流程。对于由一个部门完成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部门内部改革措施,进一步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全面规范每一项行政权力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工作时限、岗位责任等内容,减少非法定的和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压缩工作时限,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过程中减少的环节和减少的时限要有明确记载,有关情况填写《行政执法权力流程优化(单一事项)一览表》(附表一),于8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查。 2、实行并联审批(许可)。对于由多个部门共同审批或许可的事项,都要进驻政府服务大厅,要通过部门间的有机整合,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从而减少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对市本级涉及多个部门的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统计梳理,在服务大厅的运行机制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联审批程序,在单项权力运行流程基础上进行并联整合,制定出运行流程,并填写《多部门共同审批(许可)事项并联流程一览表》(附表二),于9月10日前报市法制办备查。 3、进行法制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法制审核,对不符合方案要求、不附合法律规定或者无法律依据的进行清理。 4、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在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政务公开、一门受理、首席代表、限时办结、绩效考核、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十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5、公开公示。优化清理结果按照要求进行汇总,制定相关制度,并汇编入《机关行政规范手册》,在有关媒体上公开。 (四)检查验收(11月至12月)。 1、部门自检自查。各部门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联合检查验收。推进组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对优化清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3、总结交流。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把优化活动与“三风”建设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统筹安排,认真查摆,逐项清理,规范程序,加强落实。要以主管领导、业务科室和法制人员为主,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认真负责的开展优化工作。 (二)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优化行政执法权力工作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部门要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业务科室专业优势,加强法制机构法制审核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按时、保质完成梳理和优化工作。对在工作中推诿搪塞、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推进组将采取公开曝光、函询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调查研究,总结提高。各部门在梳理优化过程中,要注重执法实际,深入执法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执法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集中力量研究好措施、好方法来解决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总结经验,将合法高效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形成制度,以指导、规范日常执法实践。 (四)要统筹兼顾、加强沟通。各部门内部、各部门之间、各部门和推进组之间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和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在梳理和优化流程时,要统筹兼顾,避免出现交叉、重复或者遗漏项目。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梳理流程的同时,对多级审批的权力事项,要兼顾县区政府和基层科室的办事程序,科学合理优化流程,确保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全面规范、高效便捷。 六、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 成立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推进组: 组 长:杨彦彬 副组长:冯建国、栾福成 成 员: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栾福成同志担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法制审查; (三)负责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监督检查
附件:行政执法权力流程优化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