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级职数管理,现对市直及县区科级职数核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范围 凡是省、市(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行政和事业单位均在本次调查摸底范围之内。 二、填报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填报数据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如实填报《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职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及市定编制的部门、单位填报《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统计表》(系列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填报《事业单位职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 (二)市直和县(区)均以机关各部门、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为统计单位。县(区)由编委办负责上报,并汇总系统分类情况。 (三)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填报领导职数的同时,须附职数核定文件。 (四)市直填报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报市编委办一份,市直各部门、单位留存一份。县区填报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报市编委办一份,县区编委办留存一份。报表填报的具体要求见附表说明。 三、其它事项 (一)报送地点 1、《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编委办行政科(市政府新楼B507房间) 2、《事业单位职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编委办事业科(市政府新楼B503房间)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行政科 张铁楠 郭春莲 电话:6181205 E-mail:DQBWBXZK@163.com 2、事业科 吴增铭 郭继光 电话:6378066 E-mail:WZM6378066@sina.com (三)报送时间 详见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报送时间安排。 《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统计表》(系列表)、《事业单位职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和《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报送时间安排》。
附件1: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2:事业单位职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
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报送时间安排 1、市委各部门,包括老干部局和信访办公室。报送时时:6月16日-6月20日。 2、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报送时间:6月23日-6月27日。 3、政府系统各部门报送时间: (1)政府办、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报送时间:6月30日-7月2日 (2)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外侨办、法制办、政府研究室、物价局、畜牧局、信息产业局、规划局、城管局、体育局、安监局、招商办、人防办、国资委、司法局。报送时间:7月3日-7月7日 (3)公安局报送时间:7月8日-7月11日。 4、各县区上报时间为7月14-7月18日。 在上述时间内,各部门、单位提前填报完成的,可以随时报送。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