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文件的要求,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4〕23号)确定的各项目标,市政府对全市9个县(区)政府、51个行政执法部门(含受垂直领导的部门)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着眼点,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为主线,强化各级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提升,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带头学法,创新法律法规学习模式,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注重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培养,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落实专家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把政策界限,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启动运行行政服务中心,清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政府职能转变加快;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管档案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新突破;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手段,规范监督案件办理程序,严格备案审查工作,高效高质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按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主要表现在市、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市政府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划分不清,部门间行政权力管辖权交叉,影响行政权力的运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具体行政行为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执法程序不完备。如行政许可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内部审批材料不全,法律文书不送达或送达不规范等。二是法律文书制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不全,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加盖公章,告知诉讼权利途径错误等。三是取证不规范。如取证时不注明证据来源、取证时间,无执法人员签字等。四是执法卷宗不符合归档要求。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基础资料不立卷归档,或者只是简单装订,不符合归档要求。 三、抽象行政行为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数量偏多,有的只是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或有关法律规定,没有制发的必要性;有的部门以规范性文件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或行政处罚权,有的擅自增加或减少许可、审批条件,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 四、行政执法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有的部门只公开部分行政执法结果,遗漏重大行政处罚结果,行政执法人员公开不全面;有的部门只注重本单位网站的更新,没有将执法结果在政务公开网上更新;有的部门公开不及时,两三个月甚至半年更新一次。 五、依法行政进程推进不均衡。一是执法监督队伍、机构、保障不平衡。有的部门法制科室只有一人,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有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和机构设置还未达到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二是部门间依法行政水平和进程不均衡。总体来说,受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多强于市属行政机关,设立法制科室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多强于未设立法制科室的行政机关。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还存在死角。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责任制考核还流于形式,依法行政工作不扎实,忽视日常基础建设,未起到监督的作用。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号)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4〕23号)的规定,经考核,优秀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林甸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庆调查队)、林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局、水务局、国家税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旅游局、卫生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庆海关。 达标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龙凤区人民政府、肇州县人民政府、肇源县人民政府、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大同区人民政府、红岗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劳动教养委员会)、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公路管理处、质量监督站)、地方税务局、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地震局)、档案局、物价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商务局、房产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局(版权局、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盐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司法局(劳动教养管理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气象局、广播电视局、环境保护局、残疾人联合会、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种子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信息产业厅大庆无线电管理处、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大庆处、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 优秀单位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达标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赶超、争创一流。对被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的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选配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本单位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通过召开整改推进工作会议、现场指导、规范执法文书等方式对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并跟踪问效;对存在严重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按照大庆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和大庆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过错责任。
附件:各县(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存在主要问题一览表
大庆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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