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大庆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5日
2005年大庆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进一步营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根据《2005年全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黑办发[2005]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真抓实干,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为构建全面发展战略新高地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尽快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成为交易成本低、投资风险小、社会信誉好的优良地区。使外来投资者和群众对我市的投资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制环境建设。 1、强化司法保障。贯彻“严打”方针,加强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侵吞国有资产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依法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公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 此项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责任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 2、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设定行政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法,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认真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审批纪律。认真清理和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庆海关。 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纯洁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实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探索解决重权轻责、多头执法、执法层次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二)大力推进服务环境建设。 1、进一步抓好“六项制度”的落实。继续抓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代办制”六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巩固推行“六项制度”成果。加大推行“代办制”的力度,落实为外来投资者代办单位和责任人,在办事大厅设立代办“窗口”,无偿为企业和投资者代办各种审批事宜。在中介组织中积极推行“代理制”,使有资质信誉的中介组织成为企业招商引资、办理相关业务和审批事项的代理商。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庆海关。 2、完善“一站式”服务。加强各级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超市建设,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避免“两头办理、体外循环”。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发挥效能,切实做到立办立结或限时办结。 此项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粮食局、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庆海关。 3、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加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编办。 4、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评估制度、行政投诉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 (三)大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1、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在公民中开展“重公德、守信义”等活动,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信光荣、守信受益、失信受损、无信难立的良好社会风气。 2、完善社会信用评价手段。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快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等制度,规范社会信用行为。 3、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的相关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征信行业和征信产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促进信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4、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信用监管,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监督、企业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者守法自律的社会信用体系。 上述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银监局、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庆海关。 (四)大力推进舆论环境建设。 1、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要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的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发生的新变化,宣传招商引资、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强化舆论声势,形成“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2、加强对外宣传。要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邀请中央新闻单位、外省市重点新闻媒体和境外新闻媒体来我市采访,宣传我市的经济发展优势和促进发展的政策及外来投资者在我市创业成功的事例;宣传我市干部群众通过先进性教育,团结奋进、争创大业的精神风貌,树立我市的良好形象,增强对外辐射力和吸引力。 上述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招商局、市直新闻单位。 四、推进措施 (一)实施专项举报。 继续开展以治理“三乱”、刁难勒卡、不作为和慢作为以及耍威风、搞特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举报,及时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二)开展行风评议。 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在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搞好媒体互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促进政府和部门“为民、务实、清廉”。 (三)加强监督检查。 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干扰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四)抓好正反典型。 及时总结、树立和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强、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树立艰苦创业、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在我市创业成功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硬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落实县区及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抓环境建设的责任制,切实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与目标奖励和干部使用挂钩,建立和完善抓环境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定期研究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对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和群众满意率高的地方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汇报。 附件: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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