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立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根本遵循。大庆市生态环境系统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行政执法机关职责定位,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增强思想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理论“必修课”和业务“基本功”,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党组和局务会议通过重点讲读、领导讲评方式,学习相关法律和规章。每年12ˑ4宪法日,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夯实全系统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
抓好法治建设实践。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总抓手,推动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刚柔相济执法。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动态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先后对企业帮扶指导83次,对25家(次)符合条件的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下达不予处罚决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实施细则,联合公检法机关,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适用刑事移送累计4件,适用行政拘留累计移送公安机关6件。严厉打击违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深入开展涉水行业、大气污染、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等专项执法行动,“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230起。因地制宜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小快灵”特点,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热点立法领域,《大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0年10月正式施行,《大庆市安肇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全市水环境治理提供精准化法治保障。规范履职尊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公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移动式执法数据终端和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认真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确保办理质量。
深化法治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推动信用普法。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上年度143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最终评定绿牌企业139家、蓝牌企业2家、黄牌企业2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良好信用。聚焦重点普法。针对不同行业环境管理所需,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春风送法入企”活动40次,举办5场“以案释法”教育培训会,累计300余家企业参加,全面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环境守法意识。强化社会普法。充分发挥“播、报、网、微、屏”等媒介平台作用,先后在“大庆生态环境”公众号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解读33期。每年环境日、地球日均举办面向公众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参与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