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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aqing.gov.cn)下载。咨询电话:0459-6158377,6153333。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省、市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整合建立统一依申请公开平台,规范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以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抓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完成了新一轮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公开了保留的327项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1574项保留、下放和调整的非许可审批项目,同步公开了咨询和投诉电话。在公开过程中坚持名称、格式、时限、更新“四统一”,使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实现规范化,对公开的审批项目进行逐项细化,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所需附件材料名称(样表)等内容,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同时公开了涉及多部门、多事项25个主要经济活动流程图以及46个附件,为企业办事提供了详实的清单。二是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全面公开经人大批准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购买资质审核认定、廉租补贴发放审核及房屋征收公告、征收政策、安置补偿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名册等信息公开。四是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设立价格公示栏,公开主要涉民价费标准、主要商品价格信息和价格走势分析。公开公务员招考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机构地址等信息,便于市民咨询和就近办理。及时公开重大政情社情、重大突发性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便民服务,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按照“谁主管、谁主抓、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供水、供气、供暖、公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牵头主管责任;推进办事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社区服务综合体功能,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和生活需求。五是抓好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部门网站新增和调整了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执法信息公开、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十几个大栏目40多个子栏目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事故及处理信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和生产经营者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获取准确、及时的市场引导;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公开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二)以便捷实用为立足点,强化公开载体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各类载体作用,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公开渠道和方式,便于群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行政服务大厅、市民议事厅为主渠道,以报刊、广播、电视、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办事路线图、服务手册、手机短信、网络问政平台、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使用的方式为辅助,构建了全方位的立体公开渠道,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公开效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便民信息、参政监督、查询服务、在线咨询等栏目,实现了政民信息双向交流互动。规范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包含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在内的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方便群众登陆使用,规范了各单位依申请受理信箱、办理流程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以提升整体水平为根本,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务公开办的组织协调作用,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时间安排、质量标准等,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有序推进。加强工作指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工作的通知》、《关于编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指南的通知》等文件,并编制了信息公开统一模板,一对一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规范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流程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指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按规范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逐一审查,督促整改,保证质量。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补充信息内容,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新任公务员《条例》知识培训班2期、300多人(次),收到很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市级行政机关共公开政府信息37400条。其中,网上公开26554条,约占总数的71%。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3665条,占总数的9.8%;政策法规类信息2992条,占总数的8%;行政执法类信息4488条,占总数的12%;行政审批(许可)类信息4937条,占总数的13.2%;工作动态类信息1758条,占总数的4.7%。其他类信息3740条,占总数的10%。
2014年度,县(区)政府共公开政府信息30648条。其中,网上公开21454条,约占总数的 70%。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2758条,占总数的9%;政策法规类信息2145条,占总数的7%;行政执法类信息3249条,占总数的10.6%;行政审批(许可)类信息3494条,占总数的11.4%;工作动态类信息15324条,占总数的50%。其他类信息3678条,占总数的12%。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各级政府、各行政机关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市政府本级发文10件,市政府办发文25件,各县(区)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均在各自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公开了《关于大庆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了《关于保留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庆政发〔2014〕5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庆政发〔2014〕10号)等重大决策信息。
4、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了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数量、投资、工程进度等情况信息。
5、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了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了政府采购动态、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通知、预中标公告、中标项目等信息。公开了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公开了审计组成员、实施审计项目时间以及审计结果等信息。
6、公开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供应、征用、收储信息,采矿权出让挂牌和产权交易等信息。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和补偿情况信息。
8、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了2014年全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名单、房屋基准价格调整、商品房预售审批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资格等信息。
9、物价监管信息。实施了“民生价格公示工程”,通过小区公示栏,对水、电、气、采暖、有线电视等主要涉民价格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在“大庆网”和“大庆晚报”开辟“晒价”栏目,每周定期公布主要商品价格信息和价格走势分析;在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提醒牌,防止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在银行、景区、停车场等经营场所公布收费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各单位按照公开目录和服务承诺制的要求,不断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践守公开承诺,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11、医疗卫生信息。各医院都按要求公布了主要医疗收费项目、标准及医保药品名录等信息。
12、教育信息。公开了“两免一补”、中考招生、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划片入学、幼儿园入学、报考飞行员的条件及标准;公开了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大学生助学贷款;公开了全市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审结果;在校园内公开了收费标准等信息。
13、人事管理信息。及时公开了重要人事任免,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务员管理、培训、职称考评及国家职业资格评定等信息。
14、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了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和奖励、科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信息。
15、环境信息。每月公开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结果,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重点监督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情况统计等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了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适时发布大庆地区空气质量报告和大庆环境质量公报。
16、安全生产信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及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等内容。
17、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专项整治信息,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处罚结果信息。
18、便民服务信息。公开了各行政单位的工作职责、办公电话、办公地点、咨询方式等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社保、城乡低保标准及审批程序、交通违章、规划项目、房产预售审批、毕业生人事档案、网上纳税申报、农业服务、长途客运、城市出租车、环境质量等信息查询系统。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中国大庆”门户网站以及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可查阅市、县(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府部门47个,服务窗口175个,可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34项,进驻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16个,可办理事项60余项,可同时为3000人办理事项。各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也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室),公开本级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等信息。
3、市民议事厅。市电视台通过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市民等参加市民议事厅直播节目,针对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现场政策解读,解答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开办37期,可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4、《大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版12期,刊发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80余条,群众可在大型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免费索取。
5、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市档案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全年累计提供利用现行文件210件次,提供利用档案210卷(件)次,提供档案复印件870页,可同时在大庆档案信息网查询到现行规范性文件 。
6、便民服务手册。各单位以及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室)针对服务对象编制便民服务手册,刊发便民服务事项、政策解读、办事流程。
7、政务微博、微信。市本级开通官方腾迅微博、微信,创办“大庆发布”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发布广播信息16075条。市直各部门全年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25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02条。
8、市长热线电话和行业热线电话。市长热线电话和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市企业投诉中心等行业热线电话保持畅通,随时接收、答复群众的咨询、投诉。
9、其他载体。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公示板、公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平台、在线qq、听证会、专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1件;县(区)政府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4件;市级行政机关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1878件。申请的信息主要集中在档案文件查询、城乡建设规划、计划生育、土地审批等方面。各受理单位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回复,没有出现违法现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加强。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存在,有些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中,会议和政务活动偏多,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公开的形式尚需丰富。个别单位、部门对应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多是通过张贴通知通告的方式公开,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熟,对《条例》深刻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对群众需求答复解释不到位,对公开的信息更新慢,对过时失效的信息清理不及时,导致出现信息内容不准确的现象。
改进措施: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积极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依申请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地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真正公开到位。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统一平台,督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维护好本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网页,确保全时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答复,确保相关信息依法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积极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编制新的公开目录,完善、优化服务流程,通过各种便民方式向社会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完善供热、供水、供气、物业、学校、医院、客运等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充实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综合体公开信息、便民服务的功能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进一步做好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入点,督促指导县(区)参照市里模式,及时将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的行政权力信息变动情况及审批依据、流程、时限等向群众公开,做到详实、准确,及时更新。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学习培训,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条例》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国家、省、市相关安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提高依照《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信息发布、专家解读、舆情收集分析等制度,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制可循。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作用,找问题、查不足,专项指导,及时整改,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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