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相关规定,我单位现有1人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条件,现将拟二次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所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9-6281376
附件: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公示名单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