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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大庆市庆祝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 庆城管联发〔2020〕1号
  • 2021-01-18

关于印发《大庆市庆祝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庆城管联发〔2020〕1号

日期:2021-01-18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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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城管局、总工会,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工会:
  现将《大庆市庆祝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大庆市总工会 
  2020年9月28日
  

  
  大庆市庆祝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26日是黑龙江省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为充分调动广大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唤起广大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和对环卫事业的理解与支持,本着“喜庆、节俭”的原则,安排如下活动。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9月28日至10月26日)。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环卫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成果和环卫工作的新亮点,宣传环卫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同时,积极宣传支持环卫事业的热心市民和爱心企业,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形成全民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从9月28日开始,各县、区要利用小区宣传栏、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政府和社区网站等各类宣传平台和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对环卫工人节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开展环卫工人体验日活动(10月10日至10月26日)。向全市招募志愿者参加环卫工人体验日活动,让普通市民亲身参与环卫工作,体验环卫工作的苦与乐,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工作的理解,营造全社会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评先评优活动(10月8日至10月22日)。在全市环卫系统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掀起环卫行业“比、学、赶、帮、超”热潮。在全市评选先进集体12个、城市美容师20名和先进工作者100名。先进集体由市城管局组织评选;城市美容师和先进工作者由各区(县)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初评,报市城管局审批。市总工会、市城管局将联合对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通报、证书、奖牌由市总工会、市城管局联合盖章印发。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10月20日至10月26日)。由市城管局安排慰问家庭及现场,市领导、市总工会和市城管局领导参加慰问活动;组织环卫工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环卫工人生活和工作情况。各县、区城管局主要领导要深入困难环卫工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环卫工人手中,进一步激发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五)其他活动。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比如环卫技能竞赛、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环卫保洁体验日、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等。
  二、领导小组
  为推动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第二十四届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  晶  市委副秘书长、总工会主席       
      刘  羽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丁  贲  市总工会副主席  
      于  雷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县(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兰兴光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庆祝活动相关事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庆祝活动,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安排专人,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节俭务实。各县、区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力戒形式主义,重点在为环卫工人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要以庆祝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及网络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我市环卫事业发展成就,大力宣传环卫行业先模事迹,集中展示环卫工人的奉献精神和工作成果,塑造环卫行业良好形象。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推选出的城市美容师、先进工作者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及时上报。审批表填写要做到语言简练、内容详实,并于10月22日前将审批表(加盖公章)上报至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本。庆祝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日前报市容环卫科。

  材料上报联系人:李少峰;联系电话:4600118;电子邮箱:dqhwb01@163.com。

  附件:1、城市美容师、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略)
     2、城市美容师审批表(略)
     3、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责任编辑:万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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