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创新性等特点;是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是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和抗灾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意识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实施、责任共担”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序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的总体部署安排
(一)普查对象。本次普查覆盖全市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大庆油田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大庆中蓝石化公司等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全市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底前,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等。2021年-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等工作。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大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制定我市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全过程指导县、区普查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对上沟通协调,制定分项任务实施方案和统一汇交数据的行业标准,并负责市、县、区风险评估、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工作;要指派人员参与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本行业专家研究解决普查技术难点问题,保证普查业务“横向”衔接不留缝、“纵向”延伸到底到边。市普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完成后即撤销。
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各方资源,配强队伍,统筹做好本县、区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的普查工作方案。
(二)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级保障的原则,分级承担普查工作经费。市级财政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及市直部门承担的跨县、区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县、区财政承担本级普查支出。各级政府要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加强监督和绩效考核,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三)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上传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时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工作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LED屏、宣传栏、条幅、宣传单和网络等载体,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项目。要动员社会(群团)组织参与普查工作,充实调查力量。合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科技支撑、评估制图等服务项目。
各级政府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普查机构要对本级成果数据认真自检,做到逐条数据落实到人。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市成果数据按要求比例进行抽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提交国家数据完整规范。
附件:大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大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文献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东军 市财政局正处级干部
成 员:王红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福民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晓东 大庆高质量发展和研究中心副主任
关文江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朴 田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 国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孙殿国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宋雅庆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国忠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蔡英威 市住建局副局长
董 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尹兆合 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龙立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亚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柴 威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何志刚 市卫健委副处级干部
马雨超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曹忠仁 市国资委正处级干部
李丽霞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孟凡东 市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张宏扬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 昶 市城管局副局长
于金昌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来庭富 市林草局一级调研员
王 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春华 大庆水文水资源中心副主任
宋保全 大庆海事局副局长
刘伟民 大庆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魏景全 市红十字会会长
王金辉 大庆车务段副段长
李少飞 国网大庆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彦来 大庆油田公司生产运行与信息部副主任
缪春祥 大庆石化公司生产运行处处长
陈立新 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
罗春雨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副首席安全官
任力民 中国移动通信大庆分公司综合部经理
刘 阳 中国联合通信大庆分公司副总经理
倪庆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万生 大庆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雨超兼任。
责任编辑:李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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