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的通知
庆住建规〔2021〕3号
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房产测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住建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现就改进和加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调建设测绘主体应当依法履职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对因擅自改变规划、设计造成房屋面积纠纷负责。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在房屋竣工测绘阶段,应依据规划、设计进行测绘,如建设项目存在建成现状与规划、设计不符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开发建设单位整改;房产测绘单位需在市住建局录入企业名录,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测绘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进一步明确测绘成果审核适用范围
市住建局负责市辖区、高新区、经开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预测绘成果应当进行房产预测绘成果审核;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和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实测绘成果应当进行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因规划设计变更,或依法进行的房屋分割、合并、翻建、改建、扩建等导致房屋面积变化的,建设单位或权利人应申请变更测绘成果审核。
三、进一步规范测绘成果审核材料要件
申请房产预测绘成果审核应提交《测绘成果审核申请表》、《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房产测绘委托合同、经规划部门审查盖章的图纸等原件及其相应电子文件;《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相应电子文件。审核通过的房产预测绘成果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核的,提交经许可的变更文件、材料,房产相关权利人同意变更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对公共部位、公共用房等服务范围不明确的,需提交设计院出具的说明。
申请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应提交《测绘成果审核申请表》、《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房产测绘委托合同、经规划部门审查盖章的图纸原件及其相应电子文件、《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相应电子文件。预测、实测面积对照表,面积差超过±3%的应提交面积差产生情况说明及证明所涉购房人同意的相关书面材料;项目含人防工程的,提交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备案表复印件;不动产单元数量和用途、公建配套规模和位置等内容与规划许可内容不符的,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变更文件原件;已预售房屋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冻结的,被限制的房屋状况发生严重变化的,提交说明材料和作出该限制决定的机关同意该变化的文件原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变更,应出具由审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共同认定的设计变更。
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房屋测绘成果应当与规划、设计内容相符,且与房屋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测绘应当以幢为单位分户进行,按照权属界线固定封闭、功能完整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划分不动产单元。
四、进一步规范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流程
受理环节,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施测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告知,仍存在申请要件不全或测绘资质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予受理。
审核环节,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部门重点对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的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整改。
测绘成果的适用性主要审查测绘成果资料的完整性、提供形式的规范性、对客体描述的准确性等三方面。
测绘成果资料的完整性要求,房产测绘技术报告书应包括封面、目录、测算说明(工程概述中应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筑结构、层数、总建筑面积、测量日期和报告日期等进行说明)、分摊树形图、房屋分户面积数据列表(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各部位共有面积、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实测绘报告中还应包含分户平面图。
提供形式的规范性要求,房产测绘成果的格式应符合《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数据库中房屋表、房间表格式应符合楼盘表管理的要求。
对客体描述的准确性要求,测绘成果报告中对房屋座落、建筑结构、规划用途、建筑面积、不动产单元、公建配套、公共部位、公共用房以及竣工时间等客体信息要素的描述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及规划审查的图纸等批准资料的规定。
界址点的准确性主要审查房屋座落是否与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座落一致;房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层数、建设规模等控制指标要求;不动产单元数量、公建配套规模和位置等内容是否与规划许可内容相符。
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主要审查房屋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是否符合《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标准的规定。
房屋竣工测绘成果审核过程中,增加实地查看环节,并在联合验收阶段提前介入,与规划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重点查看房屋座落、建筑层数及不动产单元、公建配套、公共部位、公共用房等建筑平面布局状况与房产测绘成果是否相符。对于发现的问题,审核人员应做好实地查看记录,必要的需留存影像资料。
批准环节,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部门对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完成初步审核后,进行会议总结评议,符合测绘审核要求的,创建或导入楼盘数据,出具《测绘成果审核备案表》;有问题的集中统一向申请人反馈,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测绘审核。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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