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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6916951/2022-000227
  •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庆政发〔2021〕1号
  • 2021-04-13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庆政发〔2021〕1号

日期:2021-04-13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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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大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1119

 

 

 

 

大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严格立法审查,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立法项目安排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3部,分为力争年内完成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3类。

(一)力争年内完成项目(1部,地方性法规,新制定)。

《大庆市城市供热条例》,市城管局起草,2021331日前完成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工作。

(二)预备项目(1部,政府规章,重新制定)。

《大庆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市司法局起草,20211031日前完成草案起草、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工作,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调研项目(1部,地方性法规,新制定)。

《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局起草,20211031日前完成调研工作,梳理需要立法解决的现实突出问题,提出拟采取的主要制度设计,形成调研报告;具备条件的,形成草案初稿等相关立法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牢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需要由市委研究的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严格把好立法入口关和质量关。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评估论证,要充分考虑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在立法过程中,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立法形式,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要严格依法立法,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确保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集中精力高质高效按时完成重点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成立立法专班或立法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序,落实工作完成时限和内容;要按时上报送审稿、调研论证等相关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要主动邀请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及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给予指导,起草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分工的,应当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起草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

(四)大力加强立法宣传工作。立法宣传是普及法律法规、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全民守法的有效途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嵌入到立法工作当中,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媒体宣传、公开征求意见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解读法规规章,回应群众关切,弘扬法治精神,把立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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