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积极履职,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年内出台。
二、确需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长同意后纳入目录管理并公示,不再单独发文。
三、列入年度目录的事项,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年度内无法完成或不再需要制定决策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报告后,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大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附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类别 |
1 | 编制或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类 |
2 | 编制大庆市“十四五”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 市人防办 | |
3 | 编制大庆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
4 | 编制大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
5 | 编制大庆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
6 | 制定大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市城管局 | 重大公共 政策类 |
7 | 制定大庆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 市发改委 | |
8 | 制定大庆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 市发改委 | |
9 | 制定大庆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落实意见 | 市发改委 | |
10 | 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 | 市民政局 | |
11 | 制定大庆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 市医保局 | 重大公共 政策类 |
12 | 制定大庆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 市医保局 | |
13 | 制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 市发改委 | 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 指导价类 |
14 | 调整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市发改委 | |
15 | 关于进一步理顺市油城公交公司的决定 | 市国资委 | 国资国企 改革类 |
16 | 国道G301绥满公路大庆市区段改扩建项目市财政配套资金(政府一般债券) | 市交通运输局 | 对经济社会 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类 |
17 | 关于签订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事宜 | 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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