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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18 来源:文电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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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市级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39

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

“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按照省纪委监委《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大庆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大庆卫生健康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庆市十届党代会精神和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从事关增进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高度,坚决整治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办事难”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实现“健康大庆”和“三个城市”高质量发展目标。

()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干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坚持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坚持复制借鉴和改革创新同步推进,大幅提升“一网通办”综合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促进规范行权履职、完善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办事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扩大线上,优化线下”为目标,推进审批流程更加优化、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持续为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赋能,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不难局面的形成。

()整治行政审批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卫生健康领域便民利民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审批流程繁琐,手续材料繁多,承诺办结时限久办不结;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不协调,涉及不同县(区)或部门协调审批的工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一网通办”网办程度不深,“全程网办”停留在表面,该网上办结转网下办理,增加廉洁风险;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形成信息孤岛,造成“数据不跑,群众多跑”;行政审批过程中,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不统一等问题。

2.重点整治审批人员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该受理的不受理,应“一次性告知”内容不说清,折腾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随意延长审批时间,借审批权“揩油”,不见钱不审批;窗口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存在利益输送,特别是存在名为大厅办理、网上办理,实为前店后厂等问题。

()整治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重点整治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和医疗服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整治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足,超越法定权限执法,遗漏执法权限事项,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现象频发等问题。

2.重点整治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刻意对不同的管理对象或同一行政相对人的多个违法问题,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方法;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无法办,无编上岗、无证上岗、有执法证件无执法资格、执法领域与执法证登记事项不符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12 月底结束。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各项举措同步推进,相互融合、相互促动。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各市级医院立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整治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切实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各市级医院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体现特色,于3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卫健委党廉办。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条逐项集中清查,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办事难”问题,深入查找本单位政策执行是否偏差、改革事项是否到位、权力运行是否规范、违纪违法是否存在等问题,并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此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单位存在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等,主要领导签字背书,边自查边纠治,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各单位实行“周报表、月报告”制度,严禁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市卫健委将对“零报告”单位通报,对报告问题少、无实质问题的单位重点监督。510 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深入监督检查。市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六个重点整治内容,以及各单位实施方案中明确整治的其他问题,采取“科室”联动,“市县(区)”联动协同等方式,通过实地踏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网上平台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推动责任有效落实,督促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盲区。对问题相对集中的单位,持续重点监督;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将情况及时报市卫健委“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发现解决“办事难”问题正面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10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推进部门联动。将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与市司法局即将开展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市营商局运行“陪同执法”监督机制、打造的“码上入企”和“码上响应”平台、各单位“工作落实年”的“攻坚破难计划”、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本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相关工作结合,推动各单位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提高监督精准性、实效性,做到良性互动、同步整顿、整体提升。

(五)严查典型案件。将严厉查处典型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深纠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问题。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执纪问责,围绕整治重点,紧盯应进政务大厅而未进、能网上办理而未实行网办的审批服务事项,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岗位和人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故意刁难、索取好处、行特权耍威风、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损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促进整章建制。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全面客观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优化全系统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12 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卫健委成立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一部署实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行权履职不到位、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的组织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逐项集中推动责任一贯到底。

长:关文江 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树臣 市卫健委副主任

何志刚 市卫健委三级调研员

市卫健委副处级干部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党廉办。体改科、医政科、中医科等科室依职责参与组织协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整治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作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狠抓工作推进落实的集体会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压实落靠责任,坚决扛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坚决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要将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各单位具体整治、上下联动、一体推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部署、有分工、有检查、有督办。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成效。督导检查是跟踪问效的重要步骤和必要手段,将整治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针对问题及时开展会商,督促各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推进落实。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对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的整治,督促各单位及时“返工”。

(四)广泛宣传动员,接受社会监督。敞开大门搞整治,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反映渠道,在显著位置和新闻媒体上及时公示投诉举报电话,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邮件、电话等多种信息来源,广泛听取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做好反映问题的反馈处理。

(五)密切沟通配合,做好总结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定期报送专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每月1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515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1115日报送总结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常态化监督监管,持续巩固,确保取得长期成效。

  

人:詹翔宇霍召学

联系电话:0459-4661811  4663960

    箱:dqswjwd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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