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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18 来源:大庆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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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各托幼管理机构、各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教育局

                            2023314

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治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重点是民办幼儿园。

二、治理内容

1、查看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小学化”倾向行为。

2、查看是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

3、查看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的教育环境。

4、查看是否存在以“国学”“双语”“引进课程”等名义招生,以开设书法、绘画、舞蹈、珠心算、英语等特长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形式,开展超纲超标的“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

5、查看幼儿园是否具备办园资质,教师是否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是否符合办园要求。

     三、治理步骤与时限安排

专项治理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2023315---320日前完成)。按照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将治理方案按时报市教育局学前科备案。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2023320---324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文件,组织园长、教师认真学习,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要设立举报幼儿园“小学化”电话投诉平台,健全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2023324---331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确保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

第四阶段:集中排查(202341---930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核查机构,采取排查的方式,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小学零起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尤其重点对民办幼儿园招生以“小学化”名义的形式、办园思想、办园行为、教学内容、教师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填报《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见附件),上报至市教育局。

第五阶段:专项督查(202341---1031日完成)。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复查抽检。主要通过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幼儿园教育环境的创设,幼儿一日活动常规的安排,教师教研活动的开展等方面进行检查。抽检结束后,将根据《大庆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庆教规〔20161号)的要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幼儿园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治理工作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职能部门推进责任,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

2.认真开展治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治理。要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掌握一定线索和信息的幼儿园要重点排查。对办园方向、理念、行为等方面存在“小学化”问题的幼儿园,要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

3.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幼儿园“小学化”带来的危害,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及“小学化”给孩子带来的弊端。

4.加大查处力度。各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将学前教育小学化的教育行为,作为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和发放奖补资金重要指标内容之一。尤其是在各幼儿园招生阶段和开学时期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小学化”倾向问题严重的幼儿园,要曝光一批,通报一批,对拒不整改的幼儿园要停园整改,突出解决好公办幼儿园大班幼儿中途向“小学化”严重的民办园流动问题。

5.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教育局要在103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附件)电子版上报学前教育科邮箱。电子邮箱:dqxqjy@163.com)。联系人:刘永杰。联系电话:4661249

附件: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

附件

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所在县区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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