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托幼管理机构、各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重点是民办幼儿园。
二、治理内容
1、查看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小学化”倾向行为。
2、查看是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
3、查看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的教育环境。
4、查看是否存在以“国学”“双语”“引进课程”等名义招生,以开设书法、绘画、舞蹈、珠心算、英语等特长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形式,开展超纲超标的“小学化”教育教学活动。
5、查看幼儿园是否具备办园资质,教师是否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是否符合办园要求。
三、治理步骤与时限安排
专项治理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2023年3月15日---3月20日前完成)。按照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将治理方案按时报市教育局学前科备案。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文件,组织园长、教师认真学习,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要设立举报幼儿园“小学化”电话投诉平台,健全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2023年3月24日---3月31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确保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
第四阶段:集中排查(2023年4月1日---9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核查机构,采取排查的方式,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小学“零起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尤其要重点对民办幼儿园招生以“小学化”名义的形式、办园思想、办园行为、教学内容、教师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填报《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见附件),上报至市教育局。
第五阶段:专项督查(2023年4月1日---10月31日完成)。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复查抽检。主要通过“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幼儿园教育环境的创设,幼儿一日活动常规的安排,教师教研活动的开展等方面进行检查。抽检结束后,将根据《大庆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庆教规〔2016〕1号)的要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幼儿园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治理工作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职能部门推进责任,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
2.认真开展治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治理。要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掌握一定线索和信息的幼儿园要重点排查。对办园方向、理念、行为等方面存在“小学化”问题的幼儿园,要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
3.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幼儿园“小学化”带来的危害,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及“小学化”给孩子带来的弊端。
4.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将学前教育“小学化”的教育行为,作为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和发放奖补资金重要指标内容之一。尤其是在各幼儿园招生阶段和开学时期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小学化”倾向问题严重的幼儿园,要曝光一批,通报一批,对拒不整改的幼儿园要停园整改,突出解决好公办幼儿园大班幼儿中途向“小学化”严重的民办园流动问题。
5.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教育局要在10月3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附件)电子版上报学前教育科邮箱。电子邮箱:dqxqjy@163.com)。联系人:刘永杰。联系电话:4661249
附件: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
附件
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幼儿园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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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所在县区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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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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