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1/2022-001064
  • 2017年大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8-03-02

2017年大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2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引言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8年工作思路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庆高新区网站(www.dhp.gov.cn)下载,咨询电话:8109099。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审批制度改革、队伍建设、优化环境建设相结合,较好完成了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完善政务公开申请、加大公开力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强化学习,深入落实。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坚持以整合资源为着力点,延伸服务范围,通过建立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行政服务大厅全年解答和处理了群众咨询900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5000多人次,电话咨询4000多人次。进一步健全审批服务机制,坚持以创新服务为宗旨,不断推出审批服务新举措,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环境,提高审批效率。(见图表)

image.png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7年,高新区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00条:通过大庆高新区政务网(www.dhp.gov.cn )、政府宣传板和内部政务办公网公开信息1100条,其中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214条,占总数的19%;政策法规类信息48条,占总数的4%;行政审批(许可)类信息196条,占总数的17%;工作动态类信息642条,占总数的59%。(见图表)

 image.png

(二)公开的载体

高新区利用高新区政务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示栏、黑板报、橱窗等,充分发挥各种载体优势,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6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项目。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2017年高新区共承办人大代表《关于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让胡路经开区)建立综合保税区的建议》1件、政协提案《关于改造中心血站西侧道路的建议》等2件,均已办结。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高新区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信息的质量、公开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网站载体建设。丰富网站版块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保障信息公开道路通畅、快速。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学习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并利用研讨会、座谈会、专家讲座、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构建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及时。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高新区将继续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坚持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便于基层、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创新、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