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和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合作发展基金,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社升级改造,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助力保障乡村振兴。
(五)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销合作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白海涛,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主持市供销社党组及理事会全面工作。主抓市社机关及社属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工作,主抓财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霍海富,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市供销社监事会全面工作,同时负责审计、纪检工作。分管监事会办公室(含审计、纪检工作)。
王大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市社机关和社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分管市社机关党总支。
张雪峰,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负责市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分管审计、纪检工作。
杨立峰,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系统合作指导、经济发展、社属企业经营管理、法制和安全等工作;负责政务、事务、保密、信访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企业管理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属企业(供销集团及其他社属企业);分管办公室(理事会)。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政务、事务、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房产等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承担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及社有企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社有企业群团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社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税制度。承担机关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管理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社有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社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四)经济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与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承担重要商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协调和重要农用物资的政策性储备管理。承担系统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指导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对口援助、防灾减灾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承担指导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合作发展基金使用。指导各成员社按照合作社章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指导系统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承担指导系统法制建设,配合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企业管理科。研究拟订并监督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对外合作等工作。
(七)监事会办公室。研究拟订监事会有关规章制度。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承办监事会组织建设、工作督办、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建设和运行工作。
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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