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执法检查。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领导和管理所辖县气象机构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黑龙江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一)郭百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杜尔伯特县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
(二)王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肇州县气象局、应急与减灾科、科技与预报科、专业服务科。
(三)袁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肇源县气象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财务结算中心)、生态农业科。
(四)杨伟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林甸县气象局、政策法规科、观测与网络科。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的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日常办公、对外宣传、督查督办、保密机要、信访维稳、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目标管理、后勤保障、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府信息公开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303室,办公电话:0459-8151080。
(二)人事科。负责落实中央和地方气象部门人才发展计划,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离退休管理;承担干部考核评价、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干部培训、人事档案等。负责党风廉政、政治生态、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和风险防控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受理、处置分析反映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违规违纪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311室,办公电话:0459-8151889。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财务结算中心)。负责编制全市气象事业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气象部门项目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中小型项目建设及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固定资产账务管理、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日常财务审核、综合统计、财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税务管理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04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6。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气象法制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气象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咨询;负责组织对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负责市区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等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18室,办公电话:0459-8151628。
(五)应急与减灾科。负责组织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气象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突发事件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气象信息员组织管理及气象防灾减灾指导;负责管理和开展重要及重大天气过程决策气象服务;负责气象灾害评估业务;负责气象资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对外服务业务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06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3。
(六)观测与网络科。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观测业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负责全市气象探测装备的运行保障和计量检定管理;负责各类气象观测业务平台的巡查维护和数据质量控制;负责酸雨的日常检测和年度酸雨样品考核工作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13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1。
(七)科技与预报科。负责管理和开展全市气象预警、预报、气候和气象灾害风险预测业务及发布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和实况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气候影响评价、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研究、气候应用服务,组织和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天气预报、气候预测技术交流工作,组织全市预报员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参加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气象联防工作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106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5。
(八)专业服务科。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城市运行、保障能源安全气象服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行业气象服务方案,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工作;负责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工作;负责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式专业服务平台和产品研发;负责各类气象科技服务产品的开发、合作和推广;负责专业气象服务品牌创建和标准的编制等工作;承办上级机关、领导和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05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4。
(九)生态农业科(人工影响天气科)。负责管理和开展生态气象服务和农业气象服务,承担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方案;负责生态气象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及业务平台的研发、推广和业务应用;负责生态和农业气候品牌创建和论证;负责对人工影响天气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有关设备、物资、弹药的购置、使用和保管;负责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和安全监管等。办公地点:市气象局208室,办公电话:0459-8151612。
办公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科技路17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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