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大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审批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协调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等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数字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数字大庆总体规划,指导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数字大庆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云、网、数、端、算等相关领域基础核心数字化平台建设、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六)协调推进全市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推动大数据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系统内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初审、上报,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定部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三)政策和规划科。承担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数据资源科。承担推动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审批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数据领域合作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大数据建设,协调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五)数字经济科。组织实施数字大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承担数字大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科。承担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字经济人才统计。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的论证、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相关工作。机关党总支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所属事业单位
大庆市数据中心
1.主要职责
(1)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承担全市数据发展研究等相关辅助工作;承担机关各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应用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数实融合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推进服务工作;承担市级政务信息化共性应用平台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平台的运营管理;承担全市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基础数据库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政务网络资源和政务云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等工作。
(2)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全市基础性、公益性数据库组织建设和运行管理服务;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服务等工作。
(3)完成大庆市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综合业务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安全、督办、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发展战略研究、财政预算计划编制及监管、资产与企业管理等工作。
(2)数据与信息资源开发科。参与组织开展数据发展战略与总体规划,推动数据共享开放;承担全市基础性、公益性数据库以及政府重点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和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共享工作;承担数实融合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推进服务工作;承担数字大庆中心和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平台的运营管理等工作。
(3)系统与网络服务科。承担全市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综合业务协调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域名分配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云资源运营管理和政务网络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等工作。
(4)电子政务与培训科。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服务工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与采购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政府信息化管理咨询及对外交流服务等工作。
(5)经济与产业研究室。承担参与数据产业、智慧城市与分享经济、数实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与咨询等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
孙米强 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数据局全面工作。
张铁楠 数据局党组成员、数据中心主任。负责数据中心全面工作。
张国和 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综合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党建群团工会、组织人事、机关作风、机关纪检、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文电收发、信息上报、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刘春雷 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审批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在具体承担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数据产业单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孙晓燕 市数据中心副主任。负责数据中心综合工作和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数字大庆总体规划,指导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庆数字经济专项规划。研究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兰 昆 市数据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管理运维。统筹协调全市云、网、数、端、算等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安全保障。
黄志勇 市数据中心副主任(挂职)。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维。组织落实国家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战略。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建设、验收、管理和运维。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联系中国人民大学。
办公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奥林匹克路数字大庆中心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曹政
联系电话:0459-6079688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