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领域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协调中央、省、市直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拟订全市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技术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1.孟令玺(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2.侯树臣(党组成员、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3.龙立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种植业生产、环保及监督管理、种业振兴实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农业机械化发展与安全、中药材产业发展以及扩种大豆专班工作。
4.曲晓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开展“三农”工作重要课题研究,综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组织农业农村工作新闻宣传和涉农舆情研判处置,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
5.李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监督检查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6390511
(二)政策研究室。办公电话:6396564
(三)法规科。办公电话:6370255
(四)改革与合作经济科。办公电话:6372255
(五)发展规划科。办公电话:6395035
(六)计划财务科。办公电话:6186536
(七)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中药材发展科、种业管理科)。办公电话:6186548
(八)畜牧科。办公电话:6390027
(九)兽医科。办公电话:6372535
(十)渔业渔政管理科。办公电话:6396592
(十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县域经济科)。办公电话:6186547
(十二)乡村建设促进科。办公电话:6377737
(十三)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办公电话:6361567
(十四)帮扶科(区域协作促进科)。办公电话:6370011
(十五)监督检查科。办公电话:6186200
(十六)市场与信息化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办公电话:6393066
(十七)科学技术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6377417
(十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办公电话:6186531
(十九)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办公电话:6370580
(二十)农田建设管理科。办公电话:6396206
(二十一)审计科。办公电话:6396208
机关党委。办公电话:6398562
办公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育才路36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负 责 人:盛庆辉 联系电话:6390511
联 络 人:刘欣宇 联系电话:63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