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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信息来源: 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08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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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68号)和大庆市委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庆办字2019〕73号)中共大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增加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职责的通知》庆编发〔2023〕21号文件,制定本目录。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县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大庆”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中省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督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承办、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热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政务热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并提出相关监督问责意见;负责政务热线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等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政务热线优化,研究解决热线建设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落实省政务热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承担大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在政务大数据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市、县区、乡镇和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及办事网点建设及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政务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共享,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李伟峰:主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工作。

历成功:主持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综合科。

王鹏: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

孟繁熙:负责政策法规、考核评价指导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考核评价指导科信用信息科总工程师

于雪梅:协助局长管理12345热线服务科和保障科。

张明春:负责窗口业务管理、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建设等工作。

分管综合窗口业务科网络政务服务科

郭金杰:负责窗口监督考评等工作。

分管服务评价科。

高飞:协助局长管理党务、人事以及监督科、投诉服务科工作。

滕辉:负责政务服务巡查、政务服务培训等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培训科。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信息、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审计、劳动工资、资产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38室。

(二)政策法规科(“放管服”改革协调科与其合署办公)。起草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的拟定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48室。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组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施国家、省级相关标准,对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指导督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建设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分析、管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管理规范工作,组织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60室。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区和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诚信大庆”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66室。

(五)监督科(投诉受理科与其合署办公,投诉受理科加挂市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牌子)。负责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组织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复查申请,涉及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受理的案件按责转交。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投诉举报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指导监督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受理等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58室。

(六)考核评价指导科。承担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等工作,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指导各县区营商环境评价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后楼4336室。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大庆市政府后楼西门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59-6621660

联系人:王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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