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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5-03-06 来源: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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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对《大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6年我市网约车行业开创市场以来,网约车行业体量持续壮大,监管难度也逐年攀升,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亟需出台一套专门且系统的行业管理办法因此,制定并颁布相关规范性文件,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制定依据

  《细则》主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25号)等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还充分参考并借鉴了哈尔滨、齐齐哈尔、长春、沈阳等地市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九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细化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标准与申请材料要求,阐述不合规经营行为的退出机制,详细介绍主管部门的工作流程与效率标准等内容。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细则第八条,第一款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发展网约车遵从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为了符合国家部委的整体要求,对新申请成为网约车的车辆,按营运性质乘用车准入。同时采取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对现有的网约车车辆不强制改变营运性质,随着年限增长,老旧非营运车辆逐步退出市场。

(二)细则第八条,第二款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及以上,且初始购车发票含税价格不低于同期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初始购车发票最低含税价”。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轴距和价格加以明确通过提升行业标准,限制一些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且乘坐体验不佳的车辆准入,推动网约车行业朝着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向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与服务品质。同时要求网约车的购车价格不得低于同期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价格,也可以确保两者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展开竞争

(三)细则第八条,第四款车辆初始注册登记日期或者初始购车发票开票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不超过2表显行驶总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注册登记时间在2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的车辆,机械性能较新,安全配置更先进,故障发生率低,乘坐体验和外观形象好。制定这样的标准将更有力地保障乘客的安全与体验。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4/202503/c05_372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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