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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6年大庆市

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

考核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1-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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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有关要求,现将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考核合格结果自即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9年1月14日。

附件: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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