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对以下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及附件2。
附件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许可注销明细
附件2 道路运输证注销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