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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帕它尔江·吾甫尔

信息来源: 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岗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0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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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它尔江·吾甫尔保管不善,将(2026)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11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帕它尔江·吾甫尔 李春雷(代)

公告单位:红岗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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