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玉红 韩德路 因保管不善将黑(2016)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05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德路
公示单位: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玉红 韩德路 因保管不善将黑(2016)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05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德路
公示单位: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