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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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土地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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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2020)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61540号 |
李宏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
开发区安萨路161号花蔓溪谷22号楼1单元1801 |
依据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吉08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2024)吉08执12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电子成交确认书过户至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6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