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圳霖因保管不善,将黑(2025)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741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圳霖 梁宇(代)
公告单位:红岗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