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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王波

信息来源: 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0-1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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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姓名):高淑华 身份证明号:2306041955********

  本人(姓名):王欣明 身份证明号:2306041980********

  申请人高淑华 王欣明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王波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10月10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房产证 土地证 亲属关系表 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王波(遗赠人)于2025年1月2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王波(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让胡路区花园小区7-20-2-101。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高淑华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无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高淑华 王欣明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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