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君因保管不善,将NA35755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9-04-485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
声明人: 孟凡君
公告单位: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让胡路分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孟凡君因保管不善,将NA35755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9-04-485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
声明人: 孟凡君
公告单位: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让胡路分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