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耕地是我国最珍贵耕地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严守黑土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乱占、破坏、盗采黑土耕地等违法行为,维护耕地保护秩序与生态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搭建临时设施、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
(二)超出批准用地面积、擅自改变批准用途占用耕地的行为;
(三)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行为;
(四)非法盗挖、滥挖、出售黑土的行为;
(五)借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名义盗采、非法买卖黑土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非法占用黑土耕地建房、挖砂、取土,或盗挖、出售黑土,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耕地开垦费5-10倍罚款。非法出售黑土,处每立方米500-5000元罚款;购买者处货值1-3倍罚款。黑龙江省相关条例细化处罚,对超占、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从重处罚。
(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及司法解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亩以上、其他黑土地6亩以上,或盗挖基本农田黑土500立方米以上、其他黑土1000立方米以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污染黑土地、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分别以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追责。
三、监督举报渠道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凝聚黑土地保护共治合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监督,现将举报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局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0459-8196075
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0459-8109975
市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分局:0459-4608032
市自然资源局龙凤分局:0459-8107755
市自然资源局让胡路分局:0459-5152702
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0459-2760099
市自然资源局大同分局:0459-8850735
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0459-5055122
肇州县自然资源局:0459-8523541
肇源县自然资源局:0459-8210015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0459-8880700
杜蒙县自然资源局:0459-3425202
(二)农业农村局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0459-6396206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0459-8109808
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0459-6181396
龙凤区农业农村局:0459-6234499
让胡路区农业农村局:0459-5598309
红岗区农业农村局:0459-2799887
大同区农业农村局:0459-6161005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0459-5053737
肇州县农业农村局:0459-8523315
肇源县农业农村局:0459-8222252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0459-3321513
杜蒙县农业农村局:0459-3422828
(三)公安局
公安局:110
欢迎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踊跃监督、如实举报。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须实事求是,严禁诬告陷害、编造歪曲事实,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庆市中央巡视反馈黑土盗采管控
不力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